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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马贪官的九大至理名言

时间:2020-11-06 16:29来源:网络整理 作者:每日一笑 点击:
落马贪官的九大至理名言

 

搞腐败“辛苦”在哪里?

贪官“名言”:“你们反腐败辛苦,我搞腐败也很辛苦啊!”——这是安徽省滁州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兆丰,在担任定远县县委书记时,卖官受贿被“双规”向专案组交代问题时的有感而发。

点评:陈兆丰说自己受贿辛苦是有根据的。首先,研究行贿的“辛苦”。譬如他经过长期研究,琢磨出受贿“三不收”的原则:请托人素质太差、事难办成的不收;嘴巴不紧、人不可靠的不收;陌生人、不知底细的人不收。这“三不收”的原则,使他在13年的漫长受贿生涯中平安无事。其次,是演戏的“辛苦”。演员下台卸妆以后,终究还能回归本来面目。但是,搞腐败的贪官却不能,他们一天24小时都处在“演戏”之中。再次,一旦露出马脚,将被“双规”,他们立即惶惶不可终日,转移赃款,反侦查……这一切,不“辛苦”吗?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和监督机制的完善,搞腐败会越来越“辛苦”。

“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”新解贪官“名言”:“我受贿是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。”——这是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,因犯受贿罪被逮捕后,发明的“受贿扶贫”论中的一句“经典名句”。

点评:据报道,余斌在担任临湘市教育局局长、副市长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,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2.5万元。但余斌向法庭出示了11份票据和数十份证言,证实他所收受的钱财中有15.47万元已被用于扶贫帮困、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。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余斌

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。但余斌则认为自己“不构成受贿罪”,受贿“是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”。然而在《刑法》规定的受贿罪的成立条件中,并未涉及受贿之后将受贿款用于何处的问题,也就是说受贿款的去向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。

“伯乐”相出的贪官贪官“名言”:“我贪污,全怪上级让我当领导!”——这是湖北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原副主任王毛弟,2005年7月12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庭审时说的一句非常气愤的话。

点评:身为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副主任的王毛弟,在单位修大楼时,利用职务便利索取77万元回扣用于投资网吧、赌博和个人挥霍。王毛弟将自己的犯罪原因归咎于上级领导,责骂其“让我当领导本身就是个错误”。

据报道,3年前该局投票公选培训中心主任,参加投票的有93人,王毛弟只得了7票,根本没有资格提拔。但领导“强行”指定王毛弟担任副主任一职,使他由一般工作人员一下子升为处级干部,并掌握了不少实权。按照王毛弟的说法,这给他后来走上犯罪道路提供了条件。违规提拔贪官的至少是庸官昏官,他们中有的甚至是更狡猾的贪官。这应当引起我们的特别注意。

究竟榨干了谁的血?

贪官“名言”:“我曾在办公室里给她下跪,但她还是没有放过我,我太懦弱了,她想榨干我的血。”——这是重庆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证照科原科长卞忠,2005年7月21日在法庭上受审,因受贿罪被宣布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5年时,痛哭流涕地讲出的话。

点评:一个直辖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的证照科长并不是多大的官,但他手中有车辆证照发放权,他的情妇看中的就是这个权字。卞忠利用手中的权力,为情妇开起了“驾照代审公司”。5年时间不到,两人共捞钱314万元。卞忠称,他不想犯罪,但其情妇常以需要生活费等为由对他进行威胁。由于怕她到单位去闹,他被迫一次次在她拿来审验的驾照报表上签字。

如果卞忠所说的是实话,那其情妇要榨的就不是他卞忠的“血”,而是卞忠手中的权力。关于这一点,其情妇周长惠在庭审时丝毫也不讳言,她和卞忠在一起,完全就是看中了卞忠手中的权力。

从床上培养到主席台上 贪官“名言”:“小乖乖,你年轻有文化,我要把你从床上培养到主席台上,让你当乡里的一把手,当县妇联主任。”这是安徽省宣城市原市委常委、副市长赵增军在担任绩溪县县长时,向一位20岁的美貌情人的许诺。赵增军说到做到,该女子很快便当上了某乡党委副书记,后来又当上了乡党委书记兼人大主任、县妇联主任。当赵增军升任宣城市副市长后,该女子又被调到市人大当官。

点评:贪官好色已经成了普遍规律,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。但是像赵增军那样用官帽作筹码来换美色的,堪称贪官队伍中的一绝。

首先,赵增军能够“说到做到”。谁都知道组织上选拔干部是有标准和条件的,是有程序的,按规矩谁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。但是,赵增军他能,可见权力这根“魔杖”在他手中的作用已经发挥到了极致。

其次,这位女子的仕途是一路“绿灯”,完全“符合”组织程序。据说她从普通群众一步登天当上了乡党委副书记,直至党委书记、县妇联主任,其组织程序一个不少:群众推荐,组织考查,集体讨论,县委常委研究拍板定案,完全“合理合法”。由此可见,在贪官控制的那“一亩三分地”上,干部选择任用机制已经被糟蹋到何种程度?

书记嫁“二奶”,局长作“嫁妆”

贪官“名言”:“县里哪个人如愿意做她(即杨国瞿的‘二奶’许春梅)的丈夫,我就给他个局长干干。”——这是云南省昌宁县原县委书记杨国瞿在杀“二奶”被逮捕前的无耻扬言。

点评:2005年7月7日,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昌宁县原县委书记杨国瞿杀“二奶”案,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: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国瞿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6万元。

杨国瞿被“二奶”许春梅纠缠得无奈,竟想到把许春梅转嫁他人。一个堂堂的县委书记居然用局长这个官位作为嫁“二奶”的嫁妆,实在是荒唐之极。在杨国瞿的心目中,官位就是他的私有财产,他愿意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,人们毫不怀疑杨国瞿有这个能力兑现他的许诺。如果有那么个不怕戴“绿帽子”的官迷真的娶了这位书记的“二奶”为妻,这个“局长”肯定是当定了。

贪官也讲“运气”

贪官“名言”:“我犯这事,是因为社会风气不好。查到我了,算我运气不好。”——这是江西省赣州市公路局原局长,“赣南第一腐败大案中的‘男一号’”李国蔚,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,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时的感叹语。

点评:乍一听这样的“混账话”,确实会让人愤怒。明明是自身搞腐败,却怪罪“社会风气不好”、“运气差”。然而,辩证地看,这倒是一个还算“直率”的贪官的真情流露,话说得不中听,但比起那些专说“假话”和“套话”的人来,他的“混”话对我们发现问题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有实际意义。

为保“乌纱帽”而受贿

贪官“名言”:“我为了保住‘乌纱帽’,不得不收下乐山市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送的钱。”——这是去年11月5日,四川省双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犍为县原县长杨国友受贿案,杨国友说出的惊人之语。

点评:为了保住“乌纱帽”而不得不受贿,这话听起来好像很荒谬,但是杨国友也有自己的“苦衷”。当行贿者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给他送去10万元现金后,杨国友向县委书记田玉飞汇报了王德军送钱的事,田玉飞对他说,“这笔钱你收下就是了。”

受贿还要汇报,收多收少怎么收,县长要请示书记,而且居然得到允许。杨国友的弦外之音至少有三点:一是表白自己本来是个清官,是被田玉飞逼着受贿的,是受害者;二是表明自己是个“下级服从上级”的典范,你是书记,我是县长,我能不服从你的“领导”吗?受贿的责任不在我,而在县委书记;三是认为不收钱就是同收了钱的过不去,言外之意就是他的“亲和力”好,是个注重“团结”的人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贪官的诘问贪官“名言”:“行贿人哪去了?”——这是兰州市原市长张玉舜犯受贿罪,承认受贿35万元,庭审时他没有见到一个行贿人出庭,而发出的大声诘问。

点评:这仅仅6个字的诘问中包含着“委屈”和“不平”。然而,冷静思考一下,张玉舜提出的问题也不是没有道理。既然张玉舜是因为受贿被审,行贿人自然应该出庭作证。不出庭的原因,是不是出于“保护证人”的目的?

有受贿的必然有行贿的,一个受贿的贪官,不可能只有一个行贿者,行贿者的队伍应该远比受贿者的队伍庞大才对,怎么就没有一个行贿的企业老板被判刑呢?难道他们一个个都因为揭发贪官有功,而被一律“宽大”,这确实值得深思。【摘自《法制与社会·锐视》2006年第3期颜玉华/文】

 


(责任编辑:每日一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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