休息休假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之余,包括工作日的休息以及周末、节假日、年休假、探亲假等。是员工依法应有的一项权利。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新疆婚假国家规定时间,欢迎参考! 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五条: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,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增加婚假20天。女职工【晚育的】,【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30天产假】,【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】。婚假、产假、护理假期间,工资、奖金照发。 1、农牧民晚婚、晚育的,减免夫妻双方一年的集体生产、公益事业所筹劳务,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相应奖励。” 2、国家规定的产假:不少于90天。依据是: (1)《劳动法62条》:“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。” (2)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》第8条:“女职工产假为90天,其中产前休假15天。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。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”。 根据以上规定,国家法定产假为90天。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,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。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,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,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。 对于生育假期,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。另外,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。 3、综上:新疆的产假应是女方休120天、男方有护理假15天,两人合计是135天。 4、关于你说的“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”的,不是应享受增加产假的条件,但如果你单位有这规定也是允许的。 扩展阅读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? 《劳动法》第五十一条规定,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。原国家劳动总局、财政部《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》(1980年2月20日[1980]劳总薪字29号)规定:在批准的婚假期间,职工的工资照发。 《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》第九条规定: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、丧假、探亲假等假期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。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:(一)劳动合同有约定的,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(职位)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。集体合同(工资集体协议)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,按集体合同(工资集体协议)标准确定。(二)劳动合同、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,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,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。(三)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,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(职位)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%确定。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,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。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 (责任编辑:每日一笑) |